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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年度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4-11-10 16:38:49  发布人:  浏览量:[]

关于做好2024年

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

 

一、时间安排

1.网上商城业务。网上商城下单截止时间12月5日。

2.资产录入业务。资产录入审核截止时间12月5日。

3.报销业务。财务监督小组签字截止时间12月10日,网上报系统关闭和财务收票截止时间12月15日。

2024年提交的网报单据纸质版如未在截止时间前交财务处,需在2025年重新填报。

本年度已开具的应报销票据须在结账前报销,结账以后支出的票据可以在下学期报销。

2025年报销开始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二、专项资金报销

按照决算要求,后勤保障部、现代教育中心、体育中心、图书馆等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部门需做好项目管理工作,保证资金执行进度,在本年度列支清零,发挥资金使用效益,避免产生结余被收回

科研处濮阳市重大科技专项启动经费原则上需于11月30日前将网报单据纸质版交财务处。

三、往来款项清理

尚未核销的借款,12月10日前办理核销或还款。以前年度借款仍未核销的、核销票据与借款事由严重不符的须在结账前交回借款。

各类本年度应付款项,12月15前将报销票据交至财务处

四、收入和票据清理

预开财政票据的,请及时催款,确保结账前经费到款入账。逾期未到款的,需出示书面情况说明,以便已开具的票据冲红处理,并在2025年开账后重新申请开票。

各部门应及时确认各类收入及科研经费到账情况,确保学校收入预算完成。需上缴的资金务必及时完成上缴,不得截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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